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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由于黄河入鲁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,山东省作为受益方,向上游的河南省兑现生态补偿资金1.26亿元。山东向河南支付生态补偿资金,源自2021年两省签订的《黄河流域(豫鲁段)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》。协议约定,监测断面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,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,山东给予河南6000万元补偿资金;反之,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,河南给予山东6000万元补偿资金。自协议签署以来,黄河入鲁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以上,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。(据新华社7月9日报道)
备受关注的“鲁豫有约”,标志着黄河流域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取得重要进展,也为各地进一步探索、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提供了范例。
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,具有系统性、共享性,环保效益大家共享,治理成本也应一起承担。一些地方跨区域、跨流域的生态保护,为什么长期推进不力、问题多发?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明确受益者、保护者、破坏者各自的责任,没有做好生态与经济利益的公平分配。就河流保护来说,无论是上游地区无视河流水质保护,加大了下游地区水质治理的成本与难度,还是经济相对薄弱的“上游”承担了大部分的保护与治理工作,“下游”长期享用优质水源却没有多少付出,其结果都只能让“付出者”的积极性越来越低,进而影响整体生态质量。破解这一难题,做好高质量生态治理,生态补偿就显得至关重要。
江苏、安徽共建苏皖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,广东、广西携手开展九洲江跨地区保护合作,云贵川三省以“共同决定+条例”方式保护赤水河……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后,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,流域上下游协同能力明显提高。生态补偿机制已成为落实生态保护权责、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,在增强和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思路一变天地宽。生态补偿机制的意义还在于探索出了生态协同保护的新路子。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“责任清晰、合作共治”的长效管理机制,相关各方通过协商谈判,改变以往权利与义务模糊不清的局面,明晰各方在生态保护治理中的定位、责任,协调和平衡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,让跨区域治理从“各自为战”变为“协同互补”,由“单打一”变为双赢共赢,建立起生态治理的责任共同体。这是对生态文明建设“一盘棋”大局观念的生动践行,也是形成共同推动生态保护合力的必然要求。
人不负青山,青山定不负人。走出“各人自扫门前雪”的狭隘,摒弃以邻为壑的错误做法,像山东、河南等地那样树立共赢思维、共治理念,创新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,就能调动各方生态治理和保护的积极性,共同下好生态保护这盘大棋,让我们的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。(周丹平)